“双节”期间,领导干部收钱送钱和参与赌博者,一律先免职,再按规定处理。昨日,记者从河南省纪委获悉,河南将用这种强硬手段整治“双节”腐败病(《新京报》12月25日)。 “一律”足见强硬的程度,也足见河南省纪委治“腐”的决心之大。对此,我们这些老百姓是拍手称快的。可是由于见过太多的“强硬”,见过太多的“花招”、“秀招”,我们的眼睛都患上了“疲劳症”了,都成了见惯不惯的“老眼”了,昏花的老眼只对实质性的效果感兴趣,而对“决心”、“承诺”的表面“秀”是很难有兴趣的。 “双节”腐败病,可以说由来已久,痼疾太深,也不独河南一地发病。“双节”腐败不过是腐败病的一种,属于腐败至节日集中发作的病变而已。只要腐败的根子还在体内,它就好不了,即使苦下一时的猛药也只能换来看上去很美的“江湖郎中”式的疗效。我们如何能乐观?如果河南省纪委真的在“双节”强硬,其属下的官员,他们都是些聪明人,自然不会顶风而上,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,留得官位在不怕没机会腐败。不过也总会有几个不怕的,因为惯性的“节日通知”让他们拥有了“节日抗体”,自然会“胆大做将军”,如果被抓是怨不得别人的。 如果河南省纪委真的在“双节”强硬,就不会在“规定”中写得如此“详细”,诸如“不准借节日之名到上级机关拜年、请客送礼或单位之间相互走访宴请等活动”;诸如“凡发现制、售、买、卖和使用有价证券,干部参与公款旅游和赌博等行为,不论数额多少均给予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”……是不是“规定”上没有的都是可行的?这不免让人犯傻。要说都成了一方官员了,什么是违法的,什么是官员不能做的,都该一清二楚,临到节日还让纪委重申“纪律”,真该怀疑某些官员智力的低下和“规定”的严肃性,因为真有效的禁令,“令”一出,天下必禁之。试想年年重申的“令”有如此奇效吗? 如果河南省纪委真的在“双节”强硬,就该在“发现”上下功夫。因为事情处理要在“发现”的基础之上,如果没“发现”就丝毫没有办法。如何“发现”毕竟是种“艺术”,如果“发现者”也过节了又如何去“发现”别人越了“雷池”呢?节日“发现”腐败更为困难,你说人家“腐败”人家却说是走亲戚,倒时如何澄得清?这更需要一整套行之有效的“操作路径”,不是纸上的泛泛而谈就成了的。 如果河南省纪委真的在“双节”强硬,就该做好“下回分解”的文章。在节后向民众交待清楚,节日的整治收获几何。如果没有下文,民众又如何知道“规定”有没有生效?自然“规定”的严肃性就无法谈起。那以后再发类似“规定”还有必要吗?除了浪费纸张,恐怕一点意思都没有。 更主要的是,“双节”强硬了就行了吗?不是在“双节”犯的事,是不是就可以网开一面?丝毫没有怀疑河南省纪委做法的必要性,相反更是从心底里佩服和赞成。当然,我也希望各地的纪委在对待“双节”腐败上都能如此强硬,那样,至少能让节日看起来不太像“腐败的狂欢节”。耳根清静、顺心一时毕竟也是好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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